上海收取外埠车辆进沪费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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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4:55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1月1日电 (记者 胡梅娟 陆文军 孙晓胜)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向外埠车辆征收“进沪费”近日被北京市民李刚告上法庭,当地卢湾区法院10月26日受理了这一行政诉讼并开始调查。这是继天津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征收“进津费”被告上法庭后,又一起由个人代表公众利益向地方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 据了解,按照《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外省市进入
身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的李刚认为,城市道路是政府向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产品,纳税人已经为获得此项服务支付了税收、养路费等相应代价,政府对全部城市道路实行第二次收费,违背了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道路使用人为此支付额外通行费则意味着财产权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