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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亮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日前,物权法草案第四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这份草案“社会征求意见稿”中,群众提出的许多意见都得以吸纳,诸多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也进一步明确。

  征求意见中,有人认为,草案应当突出对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的保护,不能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人认为,物权法应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按先个人、再集体、再国家来设计
法律保护制度。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对各种意见进行研究,认为:对草案做修改,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既要体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又要体现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借鉴国外物权制度中对我有益的规则,但不能照抄照搬。

  据了解,7月10日至8月20日,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共收到11543件群众意见;26个省区市和15个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47个中央有关部门、16个大公司、22个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法学专家等也提出不少意见。

  (沈路涛 邹声文 张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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