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虚开发票六百万 公司老总判三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1: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合肥10月12日电 (华正 邢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62万余元、骗抵税款76万余元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城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40万元。与此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宫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案犯胡叶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法院查明,去年初,马鞍山市城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宫伟从四川省古蔺
县购进了大量的煤,且没有开具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售该批煤的过程中,宫伟为抵扣进项税税额,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让胡叶群帮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去年7月至11月,经李银庆(另案处理)介绍,胡叶群在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指使凤台县顺意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怀远县康达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淮北市昆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淮南市海通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向

马鞍山市城区
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虚开
增值税
专用发票共计60份,价税合计6626715.18元,宫伟等人为此向李银庆支付了开票费637020元。其后,宫伟持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马鞍山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申报抵扣了进项税累计762365.46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