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采取措施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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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 12: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 王宇)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今后商务部将采取措施,加快对我国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和培育。 据介绍,中小流通企业是流通业的主体,约占全国流通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实现的销售额约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并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步伐加快,中小流通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方便群众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有关人士称,今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化中小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在中型流通企业中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支持创办中小流通企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完善中小流通企业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利用股票上市、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倡导采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技术,提高中小流通企业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的能力,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