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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近九成人认为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偏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21:06 央视《东方时空》

  

调查显示近九成人认为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偏低

图片由CCTV《东方时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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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近九成人认为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偏低

图片由CCTV《东方时空》提供

  8月23日,个税草案公布起征点从800元上涨到1500元,目的是减轻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修改个税法是政府以人为本、保护困难群体、调节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过大的政策体现。立法是国家大政方针的规范,也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意愿。这本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但是9月1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税草案进行
一审讨论时,有超过70%的代表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建议调高至1600、1800甚至2000元以上。

  七成代表对草案中的1500元起征点提出反对意见,这大大出乎了全国人大的预料,让全国人大财经委感到草案还有修改的必要。提出2000元的代表很多,都认为这个数字比较合理。这就意味着多数

人大代表认为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然偏低,不足以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在现实情况下究竟人们的态度如何?我们在北京街头做了一个随机采访,被采访者普遍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偏低。

  我们随即在新浪网上做了更大范围内的调查,一周之内大约有32万人参与了这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66%的人选择1600-2000元

  22%的人选择2000元以上

  有88%的人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偏低,这里民意与人大代表的意见高度吻合,为什么这个起征点在今天引起全社会这么大的关注和讨论呢?

  据权威人士解释,此次修订个税法,可以说,基本解决了目前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即切实减轻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这次个税法的修改目标很明确,就是减税”,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说。

  如果从这种以公平为基石的赋税原则出发,回头再来打量“起征点1500元,各地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的新方案,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的缺憾仍然很明显:1500元,从全国平均来看,固然不算低,会使许多工薪人员税负减轻乃至免除,但对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新标准依然并不高,以北京为例,1500元只是一个单身青年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点。我们可以来算一下这笔账。

  住房300元 ,交通250元 , 吃饭300元,通讯50元,杂费100元,水电费100元,电视报纸50元,取暖80元,父母200元。总共是1430元。由此可见,如果在北京地区,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偏低了。由于消费水平地区差的存在,执行统一的税收标准显然是不公平的。

  公平,透明应该成为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现在我们通过一个短片回顾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历程。

  198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许多中国人可能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年我国出台了一部《个税法》。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时,个人所得税在国内是个非常陌生的名词,大多数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不足100元,而当时个税定下的起征点是800元。800元的“高标准”,对许多工薪阶层来说几乎是个天文数字。当时纳税的大多是外籍在华工作人士。

  参与制订个税法的专家事后回忆,当年之所以定下800元的高标准,其中一个重要考虑是遵照国际惯例,根据当时国外在华工作专家的薪水标准制定的。因此当时个税主要的缴纳群体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个税法正式开征的第一年,全国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个税法》在接下来的十多年内形同虚设,国内公民几乎没有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元起征点显然在当时更多是象征意义。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800元的税收基数从此25年没有得到改变。尽管25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镇居民收入也发生了几十倍的飞跃:1992年,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只占就业者总数的1%,而到2002年,已经达到52%,而800元的起征点不变,也就是说工薪阶层承担了大部分个税负担。

  一方面是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主体,另一方面却是高收入者在逃避个税。有统计显示,中国的高收入者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税不到国家个税收入的10%。经济学家称,中国富人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减轻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成为2005年个税改革的方向。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当然要强调其公平性。关于个税征收的目的,我们作了一个调查。

  你认为现在个税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1、调节贫富差距,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62%

  2、增强国家财政收入 17%

  3、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5%

  4、不清楚 16%

  如果站在整个税制公平的角度来看,仅仅一个起征点调整,能起到的公平作用其实很有限。因为它只涉及为部分穷人减轻税负,没有起到向富人多收税的目的———而这本是个税“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功能的应有之义。因此,要实现个税更深层意义上的公平,就不能只盯着“起征点”这一点,还应从监管方式、征收模式等税制方面着手完善。

  由此观之,追求个税改革的公平、完善之路,此次《修正案》的审议只是一个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调查


您认为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主要目的应该是什么?

A、 调节贫富差距,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B、 增加对公共设施地投入,更好地行驶政府职能
C、 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D、 不清楚

您的性别:




您的月收入:

500-1500
1500-2000
2000-2500
25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5000-8000
8000元以上

新浪财经调查

您认为个税起征点为多少合适:
800-1200
1200-1600元
1600-2000元
其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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