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区政府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区直各委、办、厅、局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二是深入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农业普查经费;四是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五是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通知》指出,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副主席孙瑜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庞栋春、自治区统计局局长廖新华等4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20个部门(单位)的20位领导担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邹伟忠任领导小组成员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通知》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在2005年年底前组建本级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各乡镇要在2006年3月底前组建乡(镇)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为农业普查办事机构提供各种必要工作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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