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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难驱市场李鬼 保护力度须加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0:09 法制日报

  潘从武 贺占军

  “吐鲁番的葡萄熟了,阿娜尔汗的心儿醉了……”每年7月中旬,热情的新疆吐鲁番人便开始在炎热的“火洲”采摘葡萄,并源源不断地运往全国各地及周边国家。尽管早在2003年6月,吐鲁番葡萄已获准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但今夏吐鲁番新葡萄上市后,客商与葡农们依然痛心地看到了与去年相似的景象:部分内地省区生产的葡萄早已冠以“吐鲁番葡萄
”的旗号大张旗鼓地上市,虽然那里的葡萄味道酸、涩,但销售却十分火爆。

  为什么实行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这把“尚方宝剑”面对市场“李鬼”该如何挥剑斩“鬼”。

  “尚方宝剑”出炉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以原产地域名称命名的产品。按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只有生长在吐鲁番行政区域里的葡萄及葡萄干,才能使用吐鲁番的品牌。否则,一律被视为侵权。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最早出现在法国。1999年,我国出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规章,明确了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目前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对于经审批的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一般采用公示的办法告知公众。

  2003年6月25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公告批准自即日起对“吐鲁番葡萄”、“吐鲁番葡萄干”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长期饱受“李鬼”侵扰的吐鲁番葡农与客商们总算舒了口气。

  “李鬼”依旧闹市

  吐鲁番葡萄、葡萄干获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后,极大调动了当地广大干部、葡农的积极性,参与吐鲁番葡萄销售的客商也一年多于一年。记者在吐鲁番葡萄产地看到,自去年7月25日起,吐鲁番葡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上市。经检验合格后一件件准备运往内地的吐鲁番葡萄包装箱都打上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字样,一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圆形专用标志,开始为吐鲁番葡萄“正身”。

  然而,一切的努力只是吐鲁番方面的一厢情愿。许多葡萄种植户和经销商反映,早在吐鲁番葡萄7月中旬上市以前,内地不少城市已在销售“吐鲁番葡萄”了,且售价较低。

  保护力度亟待加强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是一项世界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如何有效地保护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特色产品,让其走向异彩纷呈的世界殿堂,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是一种人无我有的排他性权益,具有法律上的保护地位,是一项要求质监、工商等部门协力配合、共同行动才能完成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假冒行为之所以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既说明市场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同时也证明仅靠一个地方、一个企业或数家企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难以奏效,必须举全社会之力。

  葡萄专家王仲民说,我国实施原产地域产品的保护,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特别是立法、执法上加大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力度,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当务之急。

  今年年初,新疆吐鲁番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向内地300多个大中型城市的对口单位发出请求协助打击假冒吐鲁番葡萄的函件,可喜的是,目前已收到相关单位几十份要求提供分辨真伪吐鲁番葡萄的函件,一场联合执法打击假冒、捍卫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行动已悄然展开。

  本报乌鲁木齐8月16日电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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