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4月14日,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汇报2005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0日,颁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贷资产流动性,丰富证券品种。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泛亚债券指数基金(泛亚基金,PAIF)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其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的第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月8日,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工作的通知》(银发[2005]112号),加强对信用社改革进程、效果及其经营财务状况的动态监测与考核,督促信用社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在申请兑付票据时取得实质性进展。
5月11日,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旨在规范金融债券发行行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拓宽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产结构,该《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5月16日,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市场价格发现,提高市场流动性。该《管理规定》自6月15日起施行。
5月18日,批准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开办外币买卖业务。同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八对外币买卖业务。八对交易货币分别是美元兑欧元、日元、港元、英镑、瑞郎、澳元和加元,以及欧元兑日元。该项业务的推出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外汇市场体系,满足市场的投融资需求和避险需求,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起联接国际金融市场的通道。
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25个百分点,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187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125%和1%。
5月24日,发布实施《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旨在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
5月25日,发布《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5月26日,发布200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6月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例会决定,对河北安国等552个县(市)发行第六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390亿元。
6月16日,公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产支持证券试点的顺利进行,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6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六届亚欧财长会议开幕式上指出,人民币汇率改革要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三项原则。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5年第二季度例会。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认为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金融运行平稳,下一阶段要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物价基本稳定,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调控货币信贷总量,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扩大国内需求,逐步实现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合理化,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和工行分别签订专项再贷款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协议书,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发放专项再贷款4587.9亿元,用于认购工行的可疑类贷款,工行以其出售可疑类贷款所得,归还283.25亿元再贷款,余额4304.65亿元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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