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湖南各地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好成绩,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4年,湖南全省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在中部六省排第二位,达到19.0%,比去年增长3.8个百分点,比2001年增长了11.4个百分点。在评价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的六个大类中,除人口素质因计算方法改变有所下降之外,其他五个大类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从18个指标来看,全省已有森林覆盖率、基尼系数和农民对社会安
全满意度3个指标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实现程度达到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农村居住质量指数、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万元农业GDP用水量11个指标达到总体小康标准;但还有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恩格尔系数、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4个指标尚未达到总体小康标准。领跑湖南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是长沙市,其实现程度达到55.5%,率先进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后期。
一、湖南省全面小康建设新特点
(一)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受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利农政策鼓舞,湖南省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丰收、畜牧业增产,加上农产品价格高涨、政府对粮食生产直接补贴、部分免税等,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4年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37.76元,比上年增加304.8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8%,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均创1998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51.09元,已迈入总体小康水平,其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8.8%,分别比2001年、2002年和2003年提高6.7、3.7和3.4个百分点。
(二)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近年来,湖南省加强植被管理,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措施,森林覆盖率稳步上升,从2001年到2004年森林覆盖率分别为52.8%、53.1%、53.7%和54.3%,其小康实现程度达100%;湖南省的农业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从2001到2004年,万元农业GDP用水量逐年下降,2004年达到1894立方米,其小康实现程度也达到64.1%。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三)农民收入差距相对合理。在小康指标体系中基尼系数是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根据市场经济国家对基尼系数取值的一般判断标准:0.2以下高度均等,0.2-0.3之间相对均等,0.3-0.4之间相对合理,0.4以上差距太大。2004年,基尼系数达到0.325,第一次进入了相对合理区间,达到了全面小康的要求,其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100%。近年来,湖南省一些农民开始探索农业发展的新路子,生产要素更趋活跃,从生产方式到生产规模都开始发生改变,农民收入已经脱离了平均概念的束缚走向合理。这种合理性将整合各生产要素协调发展,有力推动湖南省农业农村进步。
(四)民主法制进程加快。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的观念的不断加强,湖南省民主法制进程步伐加快。民主法制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高达75%,离全面小康水平已不遥远。
1、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70.0%,已实现总体小康标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更加民主、更加健全的社会。近年来,湖南各地加大了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力度,特别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和粮食直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民对发生在农村的民主进程的满意度逐年较高。
2、农民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达到92.3%,已实现全面小康。随着湖南省农村社会各项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农村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从调查的情况看,对社会安全满意的占39.7%,基本满意的占52.6%,不满意的只有7.7%。调查中,接受调查的群众有90%以上的人否认了“社会治安较差”的说法,认为所在地的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的要比“较差”的高出27.6个百分点,所以说,群众切身感受到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说明了群众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基本上还是满意。
(五)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2004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3平方米,比去年增加2.4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比重为95.4%,增加1.6个百分点。居住条件小康实现程度为8.6%,比上年增长2.5个百分点。
(六)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快速提高。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的生活信息化程度逐年提高。2004年,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的实现值34.1%,比上年增长了6.8个百分点,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为19.1%,增长21.3个百分点。从分项来看,彩色电视机的家庭普及率达到了58.5%,电话普及率达到了54.7%,计算机的普及率也有1.3%。农村居民的生活信息化程度虽然距离全面小康还有一段路要走,但根据现在的发展速度,5年左右即可达到全面小康标准。
二、湖南省全面小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增收压力大。2004年湖南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1.1元,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只有2533.0元,要在2020年达到6000元的全面小康水平,平均每年增长必须在5.5%以上。2004年在政策优势、气候优势、农产品价格优势的作用力下,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出现高速增长。但除此外,1998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均在5%以下。2005年及以后若干年,尽管政策优势依然存在,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免税等只能维持2004年的水平或者略高一点,对农民纯收入的增长不会形成大的拉力;气候难以预测,湖南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恐怕近几年不会再有与2004年相似的利农好气候;价格优势已不复存在,随着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农产品价格能保持在2004年的水平就不错了。那么,农民增加收入靠什么?现实证明单靠纯农业是不行的,必须进行产业调整,劳动力必须向二三产业转移。可是,统计资料显示,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劳动力的转移都相当缓慢。2004年,一产业比重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一产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比重也是居高不下。经济的发展,农民纯收入的增加是全面小康建设的关键所在,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纯收入增加了,农民生活质量才能提高,人口素质才能改善,农村才能发展。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近年来,湖南省无论是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是养老保险覆盖率都相当低。农村合作医疗仍在试点阶段,2004年,覆盖率只有8.5%;农村养老保险已处于停止阶段,覆盖率只有3.3%。农民是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有钱吃饭没钱看病的现象普遍,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不少。
(三)恩格尔系数居高不下。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反映居民总体消费水平与结构的主要指标,一般情况下,随着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呈下降趋势。从恩格尔系数看,湖南省农民生活质量长期处在温饱阶段,离全面小康标准相差甚远。2001年至2004年,湖南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0.529、0.525、0.519、0.524,未达到总体小康标准。
(四)常用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常用耕地是指耕地资源中条件较好的耕地。近年来,湖南省农村一些常用耕地被变为非农用地,宝贵的耕地资源持续减少,不仅影响今后的农业发展,也给现阶段全面小康建设带来一定的困难。2001年至2004年常用耕地面积变动率分别为-0.23%、-0.78%、-2.24%、-0.48%。
(五)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湖南省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从东北向西南倾斜,农业、农村的发展也大体沿承了这一特点。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程度较高的是长株潭地区,其中长沙市达到了55.5%,率先进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后期,株洲市和湘潭市超过了33.3%,走完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三分之一的路程。发展较慢的是湘西地区,其中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程度为负值,连农村整体小康水平尚未达到。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的是一点一线地区的6个市,其他8个市州均在全省平均线之下,且基本上在10%以下。
尽管长株潭地区已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但相当多的市州发展缓慢,发展不平衡给湖南省的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阻力。由此可见,湖南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难点是在西南地区,尤其是经济落后的湘西地区。
三、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2004年湖南省农民纯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外部力量所致,农民缺乏强劲的内部增长动力,缺少长效机制。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是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以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农业的发展。二是要调整农业内部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牧业、渔业,鼓励推广特色农业。目前湖南省的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很好,如黑山羊养殖已成一定规模,一些珍禽、野生动物养殖正逐步发展。三是要加快劳动力转移,发展劳务经济。发展劳务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手段,直接而快捷。在发展劳务经济时不仅要把视线放在国内,而且要加大国际劳务输出。
根据国际上的经验,由低收入向中下收入的过渡,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界线,75%―80%的结构性变化都发生在这个时期。从湖南省发展的实际状况看,很多结构性转换指标都低于现在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经济水平应当达到的相应标准。突出的表现是:产业结构转型滞后,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低;就业结构转型滞后,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高;城乡社会结构转型滞后,乡村人口比重高。湖南省目前的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只有约20.6%,但就业人口中从事农业生产的还有52.7%,而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还有约62%。
如果只有经济增长而没有关键性的结构转换,就会陷入“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困境。所以,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就要在经济总量增加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结构的3个基本转换:一是产业结构的基本转换,二是就业结构的基本转换,三是城乡社会结构的基本转换。
(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发挥强大的财政转移支付功能,对困难家庭分类进行适当援助和补贴。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农村养老的意义,让农民弄清它的基本模式和程序,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呼吁全社会关心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为其出策出力。三是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广大农民自愿、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医疗服务的管理,择优选择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并加强监管力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通过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的基本的社会保障,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行国民待遇,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都离不开农业科技的发展。无论是农产品数量的增加,还是质量的提高,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进步。以袁隆平为代表的湖南省农业科研人员,为湖南省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业科技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湖南省农业科技含量仍然低,农民普遍采取传统生产模式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把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首先要在组织上把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专业化农业协会和农民四个基本方面有机地沟通起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其次要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良种化、技术操作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在农业综合开发中不断提高对科技的投入比重,提高农业项目的科技水平,积极支持种子、种苗、种畜及防病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耕地保护
湖南省耕地资源本来匮乏,近年来,由于各种建设不断占用耕地,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到2004年底,湖南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85亩。如果占用耕地的现象得不到遏制,长期下去,将威胁到农业的发展和粮食的安全。
我国在法律法规上对耕地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二要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要把为公益性项目而进行的征地与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分开,缩小征地范围。三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可征可不征的尽量不征,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必须征和必须用的尽量少征少用。四要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低,土地增值分配不合理,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也是造成耕地占用多的重要因素。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农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益,要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另外,要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在湘西开发中把提高农民收入始终作为工作的重点,带动落后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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