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央在去年宏观调控措施基础上,自今年3月份后,针对房价问题,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3月16日,各商业银行调高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3月27日,国办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5月11日,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这些举措,有力地引导着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发展,使投资过快增长明显趋缓,开发结构向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倾斜,住房售价稳中有涨。
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30.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房屋施工、竣工面积分别为4901.04万平方米和511.84万平方米,分别增长9.7%和10.0%。 一、主要特点: (一)投资增长明显回落。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15.7%,比去年同期回落了21.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比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低2.2个百分点。 从各设区市看,福州、莆田、泉州和漳州市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厦门、三明、南平和龙岩市增幅有不同程度提高。 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各地 | 完成投资(亿元) | 增长(%) | 去年同期增长(%) | 全省合计 | 230.07 | 15.7 | 37.2 | 福州市 | 100.26 | 6.2 | 48.2 | 厦门市 | 46.32 | 14.3 | 13.5 | 莆田市 | 8.84 | 40.7 | 69.4 | 三明市 | 6.95 | 57.7 | 42.6 | 泉州市 | 25.05 | 19.8 | 59.3 | 漳州市 | 29.25 | 37.9 | 45.8 | 南平市 | 8.61 | 38.0 | 37.3 | 龙岩市 | 8.52 | 52.9 | 19.2 | 宁德市 | 6.28 | -4.8 | -4.0 | |
从经济类型看,除国内私营增长继续加快外,其他内资和三资经济增幅均回落。国内私营企业完成投资67.19亿元,增长59.4%,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他内资企业完成95.08亿元,增长2.3%;港澳台和外商独资完成投资51.17亿元,增长4.8%。 从与华东地区比较看,福建省投资完成额仅是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的39.6%、37.4%、39.1%和55.4%,居第五位。增幅居第六位,比最快的安徽省低29个百分点,列全国各省市第25位。 半年华东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 完成投资(亿元) | 比去年同期增长(%) | 上海 | 580.94 | 15.5 | 江苏 | 614.82 | 36.6 | 浙江 | 587.55 | 17.0 | 山东 | 415.06 | 43.6 | 安徽 | 192.16 | 44.7 | 江西 | 101.97 | 19.7 | 福建 | 230.07 | 15.7 | 全国 | 6193.06 | 23.5 | |
造成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回落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宏观政策影响,去年投资高速增长的福州、泉州两市,今年上半年仅增长6.2%和19.8%,比去年同期分别回落了42个百分点和39.5个百分点,两地影响全省增幅回落24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土地储备和新增土地供应不足,土地开发下降。一方面,据调查,这两年房地产开发快速发展,开发商已有的储备土地大多都投入开发建设,不少企业土地储备出现不足,上半年全省土地开发投资下降26.2%;另一方面,受拆迁政策调整影响,土地供应减少,福州、泉州上半年土地供应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9.0%和51.7%,福州市旧房拆迁只及去年同期的42.4%。 (二)住房开发向经济适用房倾斜。过去几年,福建省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促使房价上涨过快,严重影响了中低收入居民对住房的需求,1998-2004年7年间,全省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大约有685万平方米,占全省竣工住宅12.0%左右,明显偏低。为此,去年以来,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措施引导下,福建省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适用房完成投资6.41亿元,在去年上半年增长1.5倍基础上继续增长28.3%,增幅比全省商品住宅投资高13个百分点;竣工面积15.28万平方米,增长2倍。 (三)土地供应得到有效控制。上半年,全省土地购置面积743.0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仅增长0.3%,增幅回落了37.7个百分点,其中,福州市区以挂牌拍卖形式出让土地12块,成交面积314.15亩,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0.0%和75.2%;厦门市上半年公开出让土地仅有1块,成交面积1.23万平方米;泉州市上半年土地购置34.7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51.7%,其中泉州市区没有进行土地拍卖。拆迁规模大幅减少,福州市上半年批准拆迁规模144.02万平方米,实际拆迁48.5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7.2%和42.4%。 (四)商品房需求大于供应。受去年预售商品房,大部分在今年竣工投入使用影响,商品房销售量较大,上半年,全省房屋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为511.84万平方米和559.3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超出竣工面积47.5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超出102.30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量大于供应量的地区是:福州、泉州、漳州、南平和龙岩市。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预售面积768.75万平方米,占在建(不含竣工)房屋面积17.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 由于需求较旺,促进了存量房继续下降。至6月末,全省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193.1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8.0%。目前福建省商品房空置率已下降到合理的范围,2004年福建省商品房空置率已从2000年的33.9%,下降到21.0%,明显低于30%的警戒线。 (五)房价稳中有升,增长趋缓。上半年,福州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3228元/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厦门市商品住宅6月份销售价格4643元/平方米,比上年6月增长9.8%。从房价环比变化趋势看,福州市、厦门市房价6月比5月分别下降了7.9%和4.3%,说明房产y1新政y2推出后,房价涨幅趋缓。 对于房价上涨,个别地方上涨过快,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合理的,应具体分析。在福建省,目前正在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市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正在加快,配套设施和环境逐步改善,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对住房需求必然增加,这些都是合理因素。但也存在供应结构不合理,土地价格上涨过快等不合理因素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市场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指导下,运行基本平稳,符合宏观调控要求,当前应注意投资增幅回落过大,土地供应不足问题,这些都将影响到发展的后劲。 (一)投资增幅回落过大。自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福建省房地产业出现新一轮发展是从2003年开始,慢于多数省市2-3年,起步较晚,2003年、2004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45.4%和3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投资增幅从去年同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到低于全国7.8个百分点,回落幅度过大。据专家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与GDP增幅比应在2.5:1,比较合理,上半年全省GDP增长11.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7.9%,投资增幅与GDP增幅比仅为1.6:1,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近三分之一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只有15.7%,增幅明显偏低。房地产开发没有适度的投资规模,不仅影响到经济发展后劲,同样影响商品房供求,导致房价上涨。 (二)地价上涨过快。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导致地价上涨,上半年,福州市土地楼面地价为2169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100.8%;泉州市平均地价上涨23.0%。据福州市物价局测算,在目前福州市销售的楼盘中,平均地价占房价为30%多,比重较大,显然,土地价格涨幅过大,必然推动房价上涨。 三、下半年预计和发展建议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加强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今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市场运行情况及与全国比较,下半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市场投资增长将在20%以内稳定运行,房价增幅将逐步回落。 这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受宏观调控影响,对全省发展起举足轻重作用的福州市,难以再现去年高速增长态势,预计福州市投资增长将在10%以内,从而影响着全省增长;二是国家一系列稳定房价政策实施后,y1炒房y2和转让y1期房y2等哄抬价格行为受到遏制,市场预期已经发生积极变化,不少投资投机性购房急于脱手,使二手房上市量激增,成交量下降,部分消费者持币观望。据统计,非福州地区购房者今年上半年在福州市区购房合同登记面积占福州总登记面积只有34.5%,比去年同期和今年一季度分别下降了11.5个百分点和23.1个百分点。而房价由于受土地和建筑材料成本增加、供应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大幅回落的空间较小。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特点,因此房地产对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作用举足轻重。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未来15年,福建省城市化率要从目前的45%提高到60%,因此,未来15年是福建省房地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房地产业发展大有可为,各地应高度重视,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在宏观调控中,应结合各地实际,对国民经济发展较快,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回落过大的地区,如福州、泉州市,要加大土地供应规模,确保投资稳定增长,防止大起大落。福州市土地供应应保持3000-4000亩左右,泉州市老城区土地紧缺,要开辟新区,增加新区土地供应,厦门市应加大岛外普通商品房建设,平抑房价过快上涨。各地都应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确保经济适用房比重提高。 (三)尽快建立信息公布体系,规范市场行为。目前,福州、漳州市已经实施了房地产市场网络平台交易系统,将消费者所关心的供求总量、区域结构、价格变化,以及开发商的各种诚信经营情况,即时地进行采集、整理,并予以披露,有效防止虚构买卖合同、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违法行为,引导开发商诚信经营。同时,实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能够控制期房转让,限制投机行为。各地都应尽快推广这一网络交易系统。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