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理》的文件精神,近日,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统计局五家单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粮食统计队伍建设。要求各相关部门,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全社会
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落实统计人员编制,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配备2-3以上专职粮食统计人员;三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统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正常开展。
二、切实落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经费。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对辖区内所需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等统计调查经费做出预算,财政部门并根据统计调查工作需要将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以保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认真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宣传月活动。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宣传和在适当位置刷写大副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与全社会粮食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大造有利于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大好氛围;二是向粮食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印发学习手册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三是组织遂宁市粮食企业和粮食经营者学习粮食统计政策法规和粮食统计业务,提高报送统计数据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川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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