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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签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8:50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6月30日电 记者 邓新建 今天,在全国打私办组织下,来自泛珠三角地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等省(区)的代表在这里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正式进入一个制度化、经常化的崭新阶段。协议各方将重点在情报预警、联合行动、政策研讨、宣传教育、交流考察及综合治理六个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据广东省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孟军介绍,由于泛珠三角地区海岸线长,口岸多,紧邻东盟各国,开放程度高,人员来往多,经贸关系活跃,加工贸易面广量大,一直是走私活动的重点地区。泛珠三角区域打击走私力量大多条块分割,分兵把守,整体合力不强,联合缉私存在理解不够、沟通不足、信息不畅等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泛珠区域内的反走私合作才显得更为重要,更具现实意义。区域内各成员如果整合各方力量,将会形成长效的反走私合作机制,最终达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在谈到实践中如何构建协调配合机制时孟军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协议各方将依据目前提出的合作协议,如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情报信息协作、联合行动协调配合等各项制度开展合作。这些协议制度的实施,将在实践中构建区域内跨地区打击和防范走私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区域范围打击走私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提高区域打击走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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