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正月招收外省民工六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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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0:56 法制日报 | ||||||||
本报广州1月13日电 (记者 邓新建 法制播报记者 邓君) 2005年的春天,外来工到广东找活干终于可以不用“偷偷摸摸”了。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春运期间,广东对外省劳动力的管理政策有很大变化,实施了多年的“六不准”规定今后将被取消。 过去的“六不准”规定,各地在节后1个月内必须做到:用工单位一律不准新招收外省
据了解,今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春运方案中明确取消了规定外省民工返乡过节的比例,给了企业灵活权。该方案还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大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指导和发布,充分发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主渠道作用,制定一处或多处向进城求职劳动力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加大打击非法中介力度,防止外省民工误入招工险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