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日趋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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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9:20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 韩乐悟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近几年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了有效保障。 此信息来自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国挪威食品安全”研讨会。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元平表示:“中国对出口食品实现了从农场到餐桌(出口)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据悉,在稳步改进和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同时,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快和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形成了一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为主题框架的完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还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了完整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法规体系。 为符合进口国的食品法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还组织编译及编写了欧盟、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等主要进口国的食品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等资料。加大了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队伍和机构建设,并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全国各地的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328个分支局,建有163个食品检验检疫中心,承担着全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任务。国家质检总局还在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专门设立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研究所,专门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以不断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