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集团建立干部廉洁自律谈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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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8:50 国资委网站 | ||||||||||||
制度规定由公司纪检组长及有关同志每年与公司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和外派高管人员进行1-2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本人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公司干部员工廉洁自律暂行规定》的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情况以及对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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