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远期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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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21: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张旭东)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了债券远期交易。这一规定自6月15日起施行。 这里所称债券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人民银行称,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风险进一步显现,债券价格波动日益频繁,迫切需要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继买断式回购业务推出后,人民银行又适时推出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也有利于完善市场价格发现,提高市场流动性。 人民银行称,在制度安排上,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首先,由人民银行制定《管理规定》,对债券远期交易的政策框架予以明确; 第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根据《管理规定》分别制定配套的债券远期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 第三,由人民银行组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市场参与者共同拟订和签署主协议,作为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守的行业自律性文件; 第四,人民银行发文对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加以明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