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列举国资流失四问题 根源在于监管不健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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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9:01 新京报 | ||||||||
问题根源主要在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健全 据新华社电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前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情况时说,总体上讲,在国有企业改革调整过程中,国有资产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但在改革改制过程中也确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李荣融表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转让国有产权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流失,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如云南省下关茶厂2003年拟以3000万元的资产评估价协议转让国有产权,而对方不接受。2004年该厂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拍卖,成交价达8100万元。 二是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问题突出。一些企业在制订改制方案、选择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确定转让价格等重大事项中,经营者处于主导地位,自卖自买;有的以拟收购的国有产权或国有企业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权益;有的经营者人为造成企业经营业绩下滑,甚至利用不法手段虚构虚增成本和债务。2003年黑龙江乳业集团的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无形资产不计,债务不担,以不到1000万元低价自卖自买。 三是内外勾结,低估贱卖国有资产。如重庆市某区一家价值5000万元的国有企业改制,被中介机构低估为400万元,最后以200万元就出售了。 四是把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从转让国有净资产的价款中预先扣除,压低了产权转让价格。 李荣融说,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不明确。 二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法规规章不健全不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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