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指出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0: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沈路涛、张旭东)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6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情况时说,加快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和规范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要重点抓好中央企业的改革。 李荣融说,要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步伐。积极引进境内外技术、管理
李荣融说,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中央企业中只有11户是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大多是按企业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企业层面上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了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引入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下面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建立以后,国务院国资委主要是依法选派董事,行使股东职权。今年要进一步扩大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的试点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方式与途径,在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聘范围,提高招聘层次,尝试公开招聘总经理。 李荣融说,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新机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促进再就业有机结合,将企业的辅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盘活,实现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使职工在转制企业中得到较好的安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