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 重庆一副区长被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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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9:58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3月31日电 (黄豁、方剑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97万余元,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918.576万元损失的重庆市江北区原副区长李忠纯,近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1996年1O月,李忠纯在未向江北区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未经区集经局集体研究、也未经乡投公司董事会研究的情况下,安排区集经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建起草了江北区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忠纯身为重庆四达财务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明知重庆四达财务公司无权从事金融业务,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扰乱金融秩序,以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的个人和企业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9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李忠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918.576万元的巨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