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外企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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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5:06 《中国企业家》 | |||||||||||||
通过流程管理防范侵权更有效 根据此次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在中国的跨国企业认为,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要比单纯通过产品制造过程防范侵权更加有效。但是目前跨国企业在具体
罗兰·贝格公司根据知识产权防范机制发挥作用的不同范围,划分出四个领域:一、产品生产环节:通过产品本身让防范机制发挥作用,比如增加仿造者复制产品的难度,或者让购买仿冒产品的消费者无法获得产品的功用。在这个领域保护产品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在产品中设置技术障碍、使用更加先进的标识,以便更容易将真品和伪造品区分出来,或者从服务和维护领域进行防范来实现。二、生产流程:在这个领域,对侵权行为的防范机制发挥作用的重点不在产品本身,而是在生产方式和手段上。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或客户建立合作机制实现,比如为客户提供定制服务,或者与供应商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此外还包括知识管理手段,比如分割生产流程,将核心技术转移到本土市场等。三、人力资源环节:重点不是仿冒产品被如何制造而是谁在制造。一般来说,如果雇员能够与企业建立比较紧密和长久的服务关系,那么本企业产品被盗版和侵权的比率就有可能降低。四、法律环节:通过法律手段对盗版和侵权行为进行防范,比如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等。 罗兰·贝格公司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中国的跨国企业针对侵权行为普遍采用的防范措施主要通过传统的法律手段实现,比如依靠涉及专利和商标的法律法规,在满分为10分的打分中,这项的使用率得分达到9.4,但效果却并不显著,在满分同样为10分的打分中,效果得分仅为4.6。而通过控制生产流程来防范侵权的措施相对有效。大部分跨国企业通过将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转移出侵权活动比较严重的市场来确保产品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使用率得分为7.4,效果得分为6.8。 跨国企业认为比较有效的防范侵权的措施,在实际中的使用率却并不高。在生产流程领域,大部分跨国企业认为,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的可变成本的方式来防范伪冒产品十分有效,效果得分为9,但却很少有企业使用,使用率得分仅为2。此外,还有一些跨国企业认为,不将新技术引入侵权活动比较严重的市场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也很有效,但使用率得分也仅为1.3。而在生产制造的环节,跨国企业认为最有效的防范产品侵权的措施是将产品设计为不可重新组装,但是这种产品设计难度很高,成本也很大。虽然这种防护措施的效果得分为8分,但是使用率得分仅为1。目前很少有跨国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图二)。 从人力资源的角度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则由于员工的流动性过高而难于取得显著效果。从整体上看,跨国企业认为通过在制造流程中设立保护机制要比在生产、人力资源以及法律环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更好。 (冯凯乐为罗兰·贝格公司亚太区总裁;韦健为罗兰·贝格(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可思为罗兰·贝格(上海)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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