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短期不开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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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6:57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毛晓梅) 针对近来社会有关开征物业税的呼声,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7日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作了回应。他认为,开征物业税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通盘考虑;单从抑制房地产泡沫的角度来考虑征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因为相关试点短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贾康先对“物业税”概念作了推敲,并建议将物业税概念淡化,而用“不动产税”
贾康强调,当前有关部门不会考虑对非经营性目的的不动产征税,老百姓不必担心。不动产税第一步开征的对象是经营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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