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员沾黄赌毒立即调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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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6:5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 针对近期部分银行大案要案频发、银行大量资金损失的情况,中国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了13条指导意见。 《通知》第五条意见是“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
《通知》要求银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同时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如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 《通知》要求,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对于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于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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