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立“利益和谐”新观念
本报北京专电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今天上午在京闭幕。回顾本次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对江苏民营企业家的鼓励,江苏民营经济的代表感到特别振奋。而本次大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主题,又让这些代表感到江苏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要为我省建设和谐社会承担更多责任。
构建和谐社会,对民营企业家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者在对江苏民企代表的采访中感受到,这些民营企业家在财富积累的同时,在回报社会方面多有追求。
丹阳飞达工具集团董事长朱国平代表也是丹阳飞达村的党委书记。回顾自己通过做强企业带动全体村民奔小康的历程,朱国平代表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没有家家户户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和谐社会。从一个村来讲,经济上不去,也谈不上村民的和谐。朱国平说,飞达村原来是个贫困村,他的企业做大后,整个村子3500人中,他就吸纳了2000人进去就业。不仅如此,他还为厂里外来打工者的子女专门开办了免费就学的“外来打工学校”,促进了企业员工家庭的和睦。
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代表则表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和分配不公已引发了许多的社会矛盾,因此民营企业家应该确立“利益和谐”的新观念。她认为,企业应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企业家不能追求个人财富的无限化。个人积累的财富越多,他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应该越大,要承担起促进利益“共享”的责任。他们的企业在一年获利几万元时,给村里铺设道碴路;在获利几十万元时,就为村里筑水泥路;在获利几百万元时就为村里铺设柏油路;在获利几千万元时,已为村里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 本报特派记者 冯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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