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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支付改革成本 中国会否清算MBO富豪新贵(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3:51 赢周刊

  赢周刊:改革决不仅仅只是自由化与私有化,还包括制度建设,必须制定新规则并且在制度上保证政府、市场各方面都会遵守这些规则。市场改革决不仅仅只是解除管制,它更是一种管制制度的重新建构,需要废弃一些旧制度,也需要创建一些新制度以培育并发挥企业家精神,包括明晰产权制度、开放经济、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开放自由贸易等。

  鲁开垠:我们现在要思考的问题是什么呢?国企是不是真的由于制度缺陷而导致其失去活力,再进一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呢?又或是国企管理上的不完善所造成的?

  我觉得就国企这个制度本身来看,他还是有其存在的市场理由。因为资产无论是由私人占有还是政府占有,都必须实现两权分离。在欧美国家,大的私营企业的运营管理,都是由股东授权给经营层的。

  其实这些企业的股东,就相当于我们的政府,而经营层就相当于政府任命的厂长和经理。那为什么我们会出现问题呢?就在于我们缺乏一套完善的监督、约束及绩效考核的机制。

  目前,我国对国企管理还没有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法》——虽然正在酝酿,毕竟还没有出台。进一步说,即使这个法律出台了,还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因为法毕竟较为笼统,它需要细化了的实施方案来进行补充、规范化。我想一旦建立了健全、科学、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谁要是敢触犯这些东西,那么他必须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现在,这些东西都没有。在国企,如果做得很好,肯定有奖励,但做得不好的话,却没有相应的惩罚。如果某一天,政府根据你所管理的这家企业作出资产和绩效评估,并告诉你,在你任期之内,如果亏损到了某一个程度或指标,你必须负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果你决策严重失误甚至还要负刑事责任,那么将没有人敢随意决策、化公为私。

  赢周刊:国企改革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鲁开垠:现在我们的国企改革,仅仅是解决了政企分离的问题。政府和国企确实已经分离了,政府没有直接插手国企的管理。然而,虽然政府与国企分开了,但政府官员并没有与国企经营分开。

  国资委是由政府任命的官员所组成的,那么国有企业的老总就相当于由代表政府的官员所任命的。政府官员在任命这些人的时候,必然带有倾向性与感情色彩。

  这也与我们的职业经理人才市场没有产生有关系,国企的管理者只能由官方任命。其实由官方任命也不一定不好,但不应该仅仅集中在官员这个范围内进行任命,可以通过全球公开招聘,选拔人才。

  对于我国国企下一步改革,我有几点建议:

  第一,是要股权多元化。早在199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搞了一个资产重组产权问题的高层会议。我在会上提交了珠海华丰集团的研究个案,在国内较早提出了股权国际化的概念。当时香港中策集团收购了华丰集团51%的股权。他们的转制做得比较好,我就把这个个案带到北京

  我觉得,现在很多国企都是上市公司,他的股权已经多元了,但那是在国有法人之间的多元,大家都是国有企业。这等于换汤不换药,意义不大,无法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所以我提出,一方面,在国有股权里加入外资方的股权;另一方面,现在我国的民资已经逐步发展起来,也可以允许民资收购部分国有股权——民资、外资、国资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广泛意义上的股权多元化。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可以在内部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虽然我们现在既有董事会,又有监事会,既有经理层,又有工会、职代会,但林林总总的“会”只是形同虚设,无法建立强有力的约束。

  但如果民资和外资进来了,即使你仍然是国企的厂长、总经理,你也不敢任意地支配企业财产,不敢随意决策、任意消费。即使政府不管,股东们也不能容许这种行为。

  第二,要有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设置一定要科学。

  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例,如果外资占了51%,那实际上就是被别人所掌控,不是我们的了。其实,股权当中外资占多少,民资占多少,国资占多少,三方股权比重一定要合理设置。既不能让国资一股独大,否则民资和外资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音。也不能让外资或民资完全控制大型国企的股权。何为合理?即内部力量必须要达到相互制衡的状态。

  第三,是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化。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上市公司有股东大会、非上市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来构成的。这里面最值得关注的是:董事会作为投资方,本应有权对经理加以监督、约束。但实际上在国企董事会是由政府任命的,经理也是政府任命的,大家都是政府官员;在行政级别上,董事长是正厅级或处级,总经理也是。

  我几年前曾接触过广州一家正在改制的企业,当时他该公司的董事长找到我,问我:到底是董事长大还是总经理大?我说你们俩一样大。董事长不服气,说,董事长不是在企业中有资产所有权吗?总经理应该是受我支配的。我说你们是国有企业,你们两人都是政府任命的,都是正局级,他凭什么要听你的?事实上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两人谁也不听谁的。如果非要分出高低,就要看两人在企业里谁的个人威信与公共关系资源,谁在这方面强,谁就处于强势地位。在我国国企的现实经营中,有的企业是总经理说了算,有的是董事长说了算——关键取决于他们在公司中双方的“博弈能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用呢?

  这样的结构状态必须要改变。如果经理是对外招聘,以年薪制来取酬的,情况将不一样。

  第四,要改变国企目前的用人制度。国企是企业,不一定非得与官挂上号。现在我们有很多部级的国企老总,也有厅级的、处级的老总,其实没有必要这样做。企业老总就是一个商人,不应具有双重身分。我国现在已经不再需要红顶商人,我们需要真正善于经营国有企业的“资本家”。要真正把国企老总作为市场化的人才资源来加以配置和优化,而市场化的人才就要通过市场化的选择机制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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