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法禁止傍名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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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0: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刘芳) 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乍一看这个名字,谁都会以为它和大名鼎鼎的法国化妆品牌“雅诗兰黛”有渊源,实际上这是一家2000年注册的企业,和国外那个雅诗兰黛根本不沾边。由于侵犯了人家的商标权,在昨天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公布的2004年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中,该公司名列榜首。 在去年查处的“十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侵犯著名商标的案件占到了一半。除
除露骨地冒用名牌外,采用谐音或将名牌的个别字样稍作改变以混淆视听的“傍”名牌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正在着手通过立法禁止“傍”名牌。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已起草了一份文件,其初步设想是建立知名企业与知名商标的电子检索系统,今后全国各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新企业或新商标注册登记时,都将启用模糊检索,一旦发现系统中有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和商标,即驳回注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