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再取消16项行政许可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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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7:41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罗乔欣) 今后,举办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展览、展销、订货会不再需要审核批准。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对涉及本市现行的5件地方性法规中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这五项地方性法规包括《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北京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
其中,“音像制品出版前必须经市音像制品管理部门初审,报国家音像制品内容审核机构审查,取得《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后方可出版”、以及“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与境外合作制作的音像制品,经市音像制品管理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音像制品内容审核机构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都在被停止执行之列。此外,从事职业介绍的业务人员无需再取得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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