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发表声明:一元律师有悖行业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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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7:0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12月1日电(记者 龚瑜)11月3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就该市一家外资公司声称提供“一天一元律师服务”发表《关于维护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声明》,称“一元律师”有悖行业规范。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一家外资公司在宣传推广材料中介绍,一人一天只要一元钱,将可享受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免费出具律师函件;免费审查、修改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
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认为:我国《律师法》规定,对律师服务质量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管的是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对于经济困难的市民,可到所在区县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政府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提供减免律师费的法律服务。只有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和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才可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任何一家没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都无权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声明》强调,律师只能通过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而不能成为某个企业的雇员。律协呼吁上海602家律师事务所及6200余名律师同行一起维护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从事“一元律师”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要聘请律师,最好亲自与律师接触,并了解其专业背景和执业经历,如果由他人代为了解,专业对口的不确定性会更大。而且许多法律事务并非简单咨询就能解决的,毕竟法律服务也是有偿服务,同样要遵循价格规律。 而推出“一元律师”业务的外资公司对此表示,他们只是通过提供一个平台的方式,试图实现客户、律师和公司的“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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