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环境调查的主要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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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17 中国新时代 | |||||||||||||||||||||||||||||||||||||||||||||||||||||||||||||||||||||||||||||||||
2003年,对23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实施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各城市在投资环境的各个方面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而且投资环境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非常重要的。 1.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程度 外商合资企业和外商合作企业两者都与更高的生产率、更高的销售和劳动增长率是相关的。也有一些证据显示外商合资、合作企业与投资率是负相关
2.全国市场的一体化程度 更多地把产品销往其他省区的企业往往拥有更高的生产率和更快的销售增长率。 3.金融资源 融资机会对企业来说似乎是很重要的。三个方面的发现值得注意。首先,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生产率较低,虽然能得到银行贷款并没有影响企业绩效的另外三项衡量指标。其次,获得贸易信贷的机会(例如用应付账款购买投入品)同销售及劳动增长率,以及投资率都有正相关的关系。最后,那些报告说只能通过非正式支付的方式来获得贷款的企业,其生产率和劳动增长率明显要低一些。 4.企业重组和公司治理结构 单单是公司化不会导致重大的改进。其实,改革所有制和改善治理结构两者都是必需的。调查结果表明,私有制同企业效率、投资率和增长率等变量都是正相关的关系,而且系数较大。 5.法律框架和执法 那些报告说对政府监管方开支较大(比如接待和礼品开支)的企业具有更高的投资率,也可能具有更高的劳动增长率。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相比,较发达地区的企业的监管负担更低。由于资本更可能流向行政程序简单的地区,这一点可能会加剧贫富省区之间的差距。 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迈向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步骤,中国在2003年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来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中央国资委正在集中精力挑选董事,评价他们的表现,并监控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这些举措很可能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然而实现这方面的潜力需要在几个方面加强能力建设。首先,中央国资委必须能够从更多的候选人中为它的国有企业挑选可能的最好的董事(就像在最近的试点中选择一些高级经理时的做法一样)。其次,它需要发展评价和监控董事及公司的绩效的能力,这可能需要利用外部的专业技能。 缺乏一部完备的破产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体制上的空白,既妨碍了国有企业的重组,也不利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新破产法一直悬而未决已有10年,直到2004年6月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随着这一法律草案通过了第一轮审议,中国为填补这一长期的体制空白又迈进了一步。一个能够运转的破产体系,即便不完美,也能显著改善中小型私有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的投资环境,这样可以降低借款的交易成本,并能够产生更多的就业。 一些地方政府正在使用创新性的债务重组方案。因为大量国有企业资不抵债,它们也是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务人,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处理其不良贷款可能对这些国有企业的重组产生重要的、积极的影响。这需要作为债权人的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同作为债务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各级国资委共同进行努力。由于各种的原因,双方在过去的协作并非总是十分有效。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最近采取了积极的姿态,从债权人那里收购了其下属的国有企业所欠的不良贷款,并通过它们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类似机构来进行处置。重庆市国资委与工商银行达成了一项协议,以43亿元的现金价格买回其下属国有企业的172亿元债务。在市国资委下面成立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来持有这些债务,并且组织相关国有企业的重组。湖南省长沙市也有同样的做法。这种国资委主导的重组方式具有能整合国有企业的经营性重组和债务重组的优势。如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引进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技能,比如,通过国资委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海外机构投资者共同组建合资企业的方式,那么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获得改善。 银行业 在确定利率方面,银行业在近期获准了一定程度的灵活度,但它们还没有利用这种灵活度。为了鼓励银行提高价格风险的管理能力,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允许银行的贷款利率可高出中央银行规定的对城镇中小企业的基准贷款利率(1年期贷款利率为5.3%)的7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可比基准利率高出100%。在参加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省份,利率上调的幅度可达到200%。然而,一定程度上因为作为长期实行的利率管制,中国的银行迄今未能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还没有能力识别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即使现在允许它们这样做了。由于也没有能力合理地分析和管理风险,因此它们按定量分配贷款,而不是实行差别利率。另外,尽管看似利差很大,但贷款所受利率上限的限制,还在继续抑制农村信贷和小额信贷。国际经验表明,为了让银行能够收回小额信贷的成本,完全的利率自由化是一个必要条件。 10月29日,当局进一步放开了除信用合作社之外所有机构的贷款利率上限(保持利率下限不变),并放开了存款利率的下限。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表明当局决心在银行业改组正在进行的同时,推进利率自由化改革。由于利率上限并不是贷款的有约束力的制约因素,因而在短期内这些自由化措施不大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是一个重要的、全局性的举措。 在2004年初,通过一个名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的特设机构,政府又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了一次资本金补充。再加上将可疑贷款转移给一家由中央银行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这次调整使这两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降到一位数,资本充足率达到了国际上可接受的水平。中国银行在8月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中国建设银行计划在9月份实行。重大的内部改革也正在进行,目前这两家银行正在筹备股票的上市发行。 然而,和国资委的情况一样,行使国家控制权将是汇金公司的一个主要挑战。由于现在的规定只允许不高于25%的股份上市流通,即使在国有商业银行重组之后,政府将仍然是控股股东,私人战略投资者对银行将只拥有有限的管理控制权。这意味着即使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造成为合资公司之后,政府还将继续对这些银行承担主要的责任,包括银行将来未能降低不良贷款时,再次进行资本金注入。 国有商业银行过去要服从来自各种政府机构的往往相互冲突的多种指令,导致了其行为和业务经营中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改组过程中,保证有效的国家所有权是很重要的。实际上,在与战略投资者谈判和/或在采取措施上市发行之前,这方面必要的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应该到位。其原因在于,在涉及到将银行部分地转让给战略投资者或者上市发行时,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和战略目标可能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利益和战略不一致。在面对潜在的投资者时,有效地代表国家利益也是很重要的;中央政府不能让自己相对于今后银行的其他所有者而言,处于不利的位置。尽管长期来看,其他投资者很可能对银行的治理机构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它们当然有其自身的商业利益,并优先考虑。中央政府必须现在采取行动,以阐明、代表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优先权。 虽然据报道,总的不良贷款率下降,但很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2004年有所下降。根据官方的统计数据,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资产质量稳定上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资料,在2003年末,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0.4%(人民币1.92万亿元,将近GDP的17%),同期股份制银行为7.9%(人民币1,880亿)。 主要因为中行、建行和交通银行的资本金注入,以及中行的不良贷款已在重组前转移出去,截至2004年6月末,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到15.6%和5.2%。2004年6月底,可疑类贷款比率是6.8%(2003年6月末是11.3%),这还是低估了银行的损失程度,因为大部分划为可疑的贷款实际上不可能收回。贷款损失的拨备仍然不充足,只够收回银行体系累积损失的一小部分。因此,除了已进行注资的银行之外,大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降到了监管机构规定的水平以下。
本文由世界银行提供权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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