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保试点 夯实个人账户(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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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2:51 《财经》杂志 | ||||||||||||||||||||||||||||||||||||||||||||||||||||||||||||||||||||
辽宁实验 2000年末,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东北重工业基地辽宁被选为中国全面建立社保体系的第一个试点省份。该试点从2001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三年。 如前文所述,在过去10年中,中国养老金制度虽说建立了个人账户,但进入账户的资金只是权益记录,是“空账”,实际的资金已经在“统账结合”运作中,被挪用发放当期养老金。 辽宁试点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在资金运作上,让个人账户的所有者真正成为自身养老财产的所有者,不允许社保和有关部门继续挪用个人账户。这就是所谓的“做小做实”个人账户。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前,个人账户的规模是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个人出5%,单位出6%。试点后,个人账户规模从原来的11%调整到8%,完全由个人缴纳,单位不再为个人缴费。此外,企业原来缴纳工资总额22%的缴费比例不变,但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这被称为“做小”。 此外,从试点开始直到个人退休,个人账户中资金储存额的多少,将完全取决于个人每月8%的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其中,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更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这就是所谓“做实”。 根据试点方案,凡是在试点开始后才参加工作的职工被称为“新人”,他们将建立并拥有真正意义上“做实”的个人账户;在试点前已建立个人账户但尚未退休的被称为“中人”,他们都拥有已累计了不同年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但账户中的资金与统筹资金混在一起并被挪用,只是从试点启动起,才开始拥有不能被挪用、实实在在的养老金。 这部分“中人”中,有一部分在1993年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就已参加工作。由于此前国家并未给他们建立个人账户,从其参加工作至1993年建立个人账户的年限内,国家将视同他们此段时间内养老金已缴纳,期间的养老金在退休时将根据相应的工资水平补足发放。 这就是说,辽宁是以试点时间作为分水岭,对“新人”与“中人”进行划分。 据了解,在三年试点中,因为个人账户的资金不能再被挪用,当期统筹部分的资金不足以发放养老金。为了弥补当期支付形成的支出缺口,国家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了缺口部分的75%和25%,以此比例进行补贴。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人们做实自己的个人账户,试点中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 “试点工作是成功的。三年时间,个人账户做实的规模已达111亿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的官员评价说。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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