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人口战略(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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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6:32 瞭望东方周刊 | |||||||||
方案1:假定维持1998年城乡各自的生育率不变
假定到2017年左右,我国城镇人口比例将达到40%左右;2030年城镇人口比例可能超过50%;到2050年城镇人口比例将为60%左右。城市化对未来人口发展影响很大,若维持1998年城乡各自的生育率不变,随着城市人口比重的上升,全国总的生育水平将呈下降趋势。当城镇人口比例达到50%时(2030年),平均每个妇女预期终身生育子女数(TPPR)将达到1.74个孩子,而到2050年会降到1.66个孩子。 方案2: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在全国允许双方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二孩 27个省份现行生育政策中关于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二孩的规定将对生育率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将从2005年开始逐渐显现。由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量出现的独生子女目前开始进入法定婚育期,21世纪初尚不会有太多的待生二孩的妇女“堆积”。从现在就开始此政策不会引起生育率的大幅度波动。但是实施得越晚,堆积的数量则越大。因此建议,各地如要执行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允许生二孩的政策,起始年最好不要迟于2005年。假如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普遍实行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二孩的政策,2010年总人口约为13.8亿,2040年前后总人口达到峰值15.5亿后开始进入负增长,2050年总人口将减少到15.2亿左右。 方案3: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允许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包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孩。 此政策调整将使我国人口数量的高峰推后、峰值提高。2040年前后总人口达到峰值时将接近16亿。这一方案虽然也可以接受,但有一定的风险。 方案4: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普遍允许农村妇女生育二胎 这样带来的好处是缓解生育政策在农村执行中遇到的阻力,从心理上消除“生育指标紧缺”的影响,使生育政策接近未来农村人口的生育意愿。一些试点地区的经验显示,在特定的条件下,允许农村普遍生二孩比严格限制二孩生育的效果更高。如果这种试点的成功经验能在全国实行,可以为各地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假如能够实现这一政策的平稳过渡,而且城乡妇女放弃二孩生育的比例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按此方案预测,总人口将在2040年后达到约15.8亿的高峰,仍略低于允许城镇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均可生二孩(方案3)的结果。但要实施这种方案,也要冒一点的风险。由于前期生育政策造成的大批待生二孩妇女的堆积可能引起生育率的急剧飙升;政策放宽的倾向性影响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生育失控;政策的不连续性可能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直接冲击。 方案5:城市农村普遍允许生育二孩 这一政策的调整风险更大,即使我们作乐观的假设,中国总人口也会超过16亿,因此,这一方案不可取,仅作为参考。 结论:基于以上分析,确认方案2为推荐方案,即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从现在起,全国城市农村普遍允许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二孩。从降低生育率的角度来看,还有更紧的方案,但是,采取相对较宽松的方案2,既能够达到稳定低生育率的目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生育政策与生育意愿的差距,并达到调节人口结构的目的。从政策调整对计生工作的影响来看,这又是影响最小的一种方案。 中国未来人口政策走向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要从以人口数量控制为主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合理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工作领域从避孕节育拓展到包括计划生育在内的生殖健康全面服务。 工作对象从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扩大到包括男性、青少年和老年人、流动人口在内的多种人群。 管理方法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依法行政、利益激励、信息引导和优质服务等多种综合手段。(记者 贾葭、杨文宇、黄泓) 《瞭望东方周刊》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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