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披露工行审计结果 处理相关责任人36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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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7:26 京华时报 | ||||||||||
审计署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该结果表明,工商银行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问题时有发生。审计还查出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报告中指出了中国工商银行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一一举例说明。(见下表)
针对本次审计结果,中国工商银行的整改报告称,该行已处理责任人368名,其中开除42人,撤职18人,记过、记大过81人,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10人。 中国工商银行对部分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审计结果中提及的河南个别分支机构员工内外勾结、利用票据“包装”诈骗资金案,该行已对26名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行政开除17人,撤职1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 在查处广东南海支行对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贷款风险问题中,处理责任人26名,其中行政开除11人,移交司法机关10人; 在查处北京朝阳支行私设“小金库”问题中,处理责任人18名,其中行政开除4人; 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中负有责任的支行副行长予以行政开除处分。 这次审计揭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除少数还在进一步核查和责任认定中之外,绝大多数责任人员已经处理完毕。 本报综合 审计结果涉及五大主要问题 票据业务 管理混乱有机可乘 近年来,票据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充斥市场,一些企业把银行票据当作低成本融资的工具;一些银行分支机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按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承兑和贴现,甚至将票据业务作为虚增经营业绩、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手段,由此给不法分子套取银行资金造成可乘之机。经审计抽查,共发现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金额101.07亿元。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以提供虚假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公司,专门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包装”,帮助企业大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有的贴现资金被违规直接划到个人储蓄账户,造成较大风险。 案例:洛阳芬莱商贸有限公司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2002年仅为大连实德塑料工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包装”银行承兑汇票4.92亿元。2001年以来,该公司通过此类“业务”共收取好处费216万元。 城市建设贷款业务 违反规定发放贷款 由于城市建设贷款是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向的重要领域。但有的商业银行为了争夺这项贷款的市场份额,往往放松贷款管理,甚至违规发放贷款。从审计情况看,相当多的城市建设贷款存在贷款和担保主体不合规的问题,有的是违反规定直接向政府机关发放贷款;有的贷款由地方财政部门违规担保;有的贷款虽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保,但保证能力往往不足。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超越自身财力搞城市建设,给银行城市建设贷款带来一定风险。 案例:长春市东南建设有限公司贷款总额14.56亿元(其中工行贷款6.37亿元),贷款本息由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偿还,每年仅还息就需9000万元,而2002年开发区财政收支结余仅2900万元,还款压力巨大。 个人消费信贷 虚假资料骗取贷款 个人消费信贷近几年呈快速增长趋势。但由于一些银行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措施没有跟上,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伪造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和汽车等个人消费贷款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银行员工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合谋骗取银行资金。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有:1.以消费信贷名义经营谋利。如2002年上海市分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购买住房128套,用于“炒楼”营利。2.利用虚假资料套取银行资金。 案例:审计抽查北京市分行翠微路支行截至2003年6月末7.91亿元汽车消费贷款发现,汽车特约经销商和购车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的银行贷款有9650万元,占抽查金额的12%。 财务管理等 突出问题已移交处理 审计发现,工商银行在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中一些突出问题已移交监察部、银监会处理。 案例:北京市分行朝阳支行,不仅未按规定对1996年以前违规形成的账外资产2.18亿元进行清理,还将其中的1.21亿元“小金库”资金继续存放账外,并与1997年以后通过截留收入等方式形成的9686万元账外资金一道进行账外经营、滥发奖金,造成严重损失。 广东省分行1992年以来,通过自办经济实体广东南粤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贷款形式向境内外累计投资13.57亿元,该行没有对南粤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也未及时开展境外资产保全。2000年南粤公司负责人李少鹏在境外变卖部分资产后携巨款出走,9亿多元国有资产难以收回。 民营企业贷款业务 企业相互担保套贷 审计发现,不少民营企业采取关联公司相互担保等方式,从商业银行套取巨额贷款,造成信贷资金严重损失。 案例: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华光集团),自1996年以来,累计从工商银行广东南海支行取得贷款386笔、金额74.21亿元,截至审计日,尚有余额19.29亿元。审计贷款资金去向发现,冯明昌通过非法渠道直接提现1.1亿元,转入个人储蓄存折10.45亿元,其中部分资金被非法汇出境外。由于贷款被大量转移挪用,且大部分抵押物无效,上述贷款已形成重大风险。 1994年以来,吉林省恒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关联企业,采用多种手法合谋骗取银行贷款。截至2002年末,该集团累计向工行吉林省分行贷款28.06亿元,余额7.23亿元,其中面临损失3.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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