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油运瓶颈考验宏观调控(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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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10:43 《财经》杂志 | |||||||||||||||||||||||||||||||||||||||||||||||||||||
在垄断的格局下如何开放 由于四个基础价格没有理顺,相关价格虽然同时飚升,各行业对于国家一手包办的价格并不买账,频频发生的煤电运之争,昭示着煤炭的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和其他基础行业的改革与价格放开,已是十分迫切。7月17日,电监会在呈报到国务院领导的专报信息中称,煤电运之争“不是资源问题,也不是运力问题,而是价格秩序失控”。 中央政府也已下决心走出这个怪圈。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考察国家电力调度中心时强调说,要尽快实施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利益关系。8月11日,温家宝总理特别为煤炭供求召开国务院会议,要求理顺煤电价格,尽快形成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煤电联营。 在大多数专家看来,国家对煤电油运的价格管制未能及时反映市场需求变化,是形成资源瓶颈的主要原因,因此放开管制是一个普遍的共识。但何时、怎样放开仍不无争论。 一个疑问是,从市场结构来看,可竞争市场才能放开价格,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之下,不得不实行管制。现在,除了煤炭是可竞争市场,电、油、铁路都是垄断或者寡头结构,放开会不会造成价格过分上升?而且放开能否有效抑制制造业的增长势头?煤电油运行业前些年投资不足形成的供给缺口,在短期内能否填平? 寡头结构带来提价风险的一个例子是石油:理论上,中国一般以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为基准市场来制定国内成品油市场价,但近段时期价格的实际调整幅度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基准,致使成品油价格的涨幅落后于国际价格。这是造成短缺的原因之一。按照这种定价方式,每次拟定的价格都会持续一段时间,才发生变化。 因此,如果在过去三个月内的国际油价比较高,那么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国内油的定价也会很高。现在买进,就不会担心赔钱。相反,如果前三个月油价走低,就意味着下一步成品油也会调低,那么买进就会面临低价风险,除非企业认为这个价格已经下降到了谷底。价格越高的时候,两大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加紧买进;油价下跌的时候,反而不敢买进。也就是说,两大公司实际上在利用国内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进行“变相套利”,原油期货贸易权没有放开,价格风险被两大石油公司全部转嫁到国内消费者身上。 更糟糕的是,国内原油和成品油定价“买涨不买跌”的机制又放大了中国需求对全球油价的影响力,在油价高企时对国内伤害甚大。 曾在央行研究局供职的金融学者陆磊认为:价格放开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自由浮动,这就要求国家首先出台反托拉斯法,要对垄断定价做出限制;放开以后国家就不能再出面扶持。“目前要求涨价,但今后因投资过度出现跌价的时候,别指望国家扶持价格。”他说。 以油、电这两个寡头垄断结构的部门为例,石油的问题主要是贸易权,没有贸易权的放开,价格放开是没有意义甚至有害的。电则要考虑电力输送的网络效应——没有人愿意另起炉灶铺设第二、第三电网,因此放开电厂电价的同时必须管制电网的定价行为。 不过,在紧缺的时候放开定价权和贸易权,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这决定了现阶段大幅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对于决策者而言,更可行的办法是对瓶颈部门的价格做小幅联动调整,例如开征不同种类和幅度的能源税。但小幅度调整对缓解紧张作用有限,也不能改变铁路、石油和电力紧缺的根本原因。中国经济增长要突破煤电油运瓶颈,还有待宏观调控部门痛下决心,迅速推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才能最终过渡到以市场价格来调配资源的良性循环状态。■ 本刊记者胡一帆对此文亦有贡献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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