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红顶商人?山西公务员带薪进民企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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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0:49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王秋君张华钰 日前,山西省为鼓励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出台中共山西省委晋发(2004)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其中一条关于人事制度的规定备受各方关注和争议。公务员该不该带薪下海,进入民企后原有工职是否应该保留,这样做的结果是否会产生预期的积极意义等等问题一时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在这项“决定”中,第二十三条指出:“要鼓励社会优秀人才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其中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经批准,自愿离职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3年内原单位发给基本工资,3年期满后继续留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档案关系转入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人员,离岗创办科技企业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保留人事关系5年。” 对于它的积极意义有关方面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山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想投身民营经济的工作人员系上了“安全带”,表明民营企业的人才管理开始纳入到全省人才资源的整体规划中,民企吸引、使用人才的政策环境由此将变得更加宽松。 但是也有人认为,究其本质,与其说是促进民营经济,不如说是对公务员宠爱有加。理由是政府机构精简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对精简下来的人员既要保证待遇,又要安排善后,似乎只有政府机构人员才能享受如此待遇。而这样做似乎与“齐女两袒”如出一辙:食在西邻,宿在东邻。 与此同时,“系安全带”在事实上是给“下海”的干部留下了权利阴影,“下海”只是一种镀金,他们与民企的关系只是一场抽象的期货交易,这也就让人怀疑他们会不会最终异化成另外一种形式的“红顶商人”,从而破坏市场经济所应有的公平规则。 但是“带薪下海”所展示出的激励和示范意义无疑是积极的。 中国人“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使许多人宁肯忍受长期的机关人事浮动而不愿另辟他径,这也就给政府机构精简带来了难度。据统计,山西省目前是24 人供养一个公务员,与发达国家192人供养一个公务员相比差距巨大。这种激励和保障无疑会给公务员离职下海创造更多的选择,因为他们如果不适应民企的环境还可以返回原职。另外山西各地民营企业无一例外地面临人才瓶颈的束缚,山西人才流失现象历年严峻。而就整体情况来看,公务员队伍储备有大批素质较高的人才,他们对于民企的的加盟无疑会给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另据了解,山西省民营企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近年来增长迅速。按规划,到2020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将在2000年650亿元的基础上翻三番,而人才政策的出台将试图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这也就是山西省此次政策出台的本意。当然类似的政府行为近来在其他省份也有出现,它到底会产生怎样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因素有待时间的考验。但是不管怎么说,山西省这次政策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省份对于非公经济支持力度的再一次加大,以及民营经济地位在该省的进一步加重,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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