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吹响投资体制改革号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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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06:18 北京晨报 | |||||||||
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晨报讯 (记者 袁满) 中国的投资体制开始重大改革,企业登上投资主体地位。 昨天,新华社受权播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被挂在新华网头条。
这次改革中,企业的投资决策权被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一切改革动作将以此为目的展开。国家为此专门发布了一个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 “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被确立为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 对于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 早在这篇改革“宣言”出台以前,制度的转轨已经从审批制度上“开刀”了,中央各部委的行政审批项目大量被削减。正如《决定》中所表露的,终极目标就是“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报道,在7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就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政府核准的部分投资项目 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体育/娱乐:F1赛车场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大型主题公园由国务院核准。 外商投资: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中方境外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项目、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