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加强电信资费监管 未审批方案不能实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 16:43 新华网 | |||||||||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制定有关措施,加强对电信资费的监管,明文规定: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宣传、实施。 这次重点监管的资费主要是以下三类: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和通话费;移 动电话基本月租费、通话费和漫游费和国内长途;国际及港澳台电话通话费。根据规定,从今年
今后,信息产业部将对电信企业之间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进行重点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