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价调整方案出台 每千瓦时提高3.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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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 10:24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重庆电网销售电价调整方案昨日出台———重庆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3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电价调整,主要是解决重庆电网建设与改造还本付息、煤炭价格上涨、新投产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同网同价”等问题。
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行业中,属国家允许和鼓励的企业,其电价随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企业,其电价在这次调整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每千瓦时2分和5分。 此外,对安装分时计量装置的居民用户,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政策继续执行。(记者 黄红生)(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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