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证保监管分工明确 联席会议机制相应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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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7:10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据新华社电 我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达成分工合作备忘录,以期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公布了这份备忘录。 备忘录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行政规章,银监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备忘录提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被监管对象在境外的,由其监管机构负责对外联系,并与当地监管机构建立工作关系;对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在监管政策、标准和方式等方面要认真研究、协调配合、加强管理。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会议成员由三方机构的主席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协调有关金融监管的重要事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