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副部长张小建:让失业保险力促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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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9:23 中国经济周刊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小建 我国失业保险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而完善,但应当清醒地看到,按照中央关于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要求,我们所取得的进展还只是初步的。 因此,中央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高度,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从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出发,扩大保障范围。要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跟上城镇就业面的扩大,使失业保险成为更多劳动者的就业保障。目前,城镇就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多种就业形式发展迅速。失业保险要根据这一发展,主动扩大保障范围,按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就业形式和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这些领域和行业上来,把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障的体系中。要采取多种措施,巩固原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同时,通过对新的经济成份和就业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树立典型,带动更多单位和职工参保。要妥善解决职工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转换过程中的关系接续问题,适应他们流动性大、就业形式灵活的特点,采取更便利有效的办法,保证失业保险的及时接续,也防止参保资源流失。通过努力,逐步实现将城镇绝大多数工薪从业者纳入失业保障的范围,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发展和完善。 二是从增强保障能力入手,规范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要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调剂上下功夫,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出问题。要进一步规范缴费基数,加强稽核,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欠费回收力度。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基金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基金的安全。要增强基金的调度调剂能力,认真研究设区的市实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有效实现形式,明确区(县)级和市级的责任,并加大省级调剂金的筹集力度,增强基金调剂余缺的能力。要密切关注并轨、企业关闭破产等情况下出现的基金支付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基金一旦出现缺口要及时采取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等有效措施,确保基金支付的需要。要通过努力,实现基金征缴和管理使用的规范化,确保基金有足够能力应对任何情况,为失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立足于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管理服务。要围绕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困难加强管理服务,保证其基本生活有着落,准备就业有帮助。要结合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将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扩面征缴、申领登记、待遇支付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失业人员求职就业的状况。要深入关闭破产、改组改制企业开展工作,采取提前介入、及时宣传政策、主动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地方性政策,及时纠正不规范做法,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同时,还要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其参加就业活动的要求结合起来,把他们组织到就业活动准备中,帮助他们在技能、心理方面提高竞争就业的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要把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总体安排中,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和信息传送网络化,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通过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的全程化、个性化,为企业和失业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四是在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同时,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办法。要构建失业保险服务和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工作平台,根据各自特点,既保持相对独立性,更要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实现扩大就业和失业调控的目标。要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投入,并运用政府购买成果的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研究探索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减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的有效形式,在扩大就业和调控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总之,要把失业保险工作纳入就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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