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 对外贸易法大幅翻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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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8:0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 杨得志) 今天上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随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公布。该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还是今天,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2003年世界各国贸易排名情况。2003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和出口额世界排名,均从上年的第5位上升至第4位,进口额从世界第6位跃升至第3
这似乎是个巧合。但据介绍,正是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并最终促成了这部法律的修订。 现行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1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生了很大变化———外贸进出口总额从1994年的世界排名第11位上升为如今的第4位,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迫切面临着将中国入世承诺和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当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的一个修法过程。 据了解,与1994年外贸法相比,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新增加了3章内容和26个新条款。修订后的外贸法具备了更大的可操作性,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完善了中介机构、金融扶持等外贸促进体系,建立健全了贸易防御和贸易救济措施的法律体系。 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指出,对外贸易法修订后,商务部将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外贸法配套法规,进一步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