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齐中熙)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将是今后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重点。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新税制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采取许多措施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又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列举了9类高收入行业(单位)和9类高收入个人作为征收管理的重点,并提出 了六项措施: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基本情况;二是要建立重点纳税人纳税档案,对其实行跟踪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收入制度,建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行业的代扣代缴工作;六是要加强对个人投资者、建筑工程和企事业单位承包人以及演员等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的征收管理。
据悉,当前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9类高收入行业是: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足球俱乐部;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代表机构;高等院校;星级饭店;娱乐业企业;效益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个人所得税重点锁定高收入群体,有人担心,高收入群体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者占相当大的比重,加强对其个人所得税征管会影响非公经济的发展。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他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偷逃税收的不法高收入者,正是为了保护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投资经营环境,促进我国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机关要继续在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规范收入分配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是历史形成的,成因非常复杂,其根源主要是初次分配秩序混乱、缺乏有效制约,因此只有在理顺收入初次分配、规范初次分配秩序的基础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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