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冉多文)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劳动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它形式的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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