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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9:42 证券时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41号、42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有关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80011)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05年12月19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按照上述规定,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截止2005年12月18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3,603,139,253.71元,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18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3.6199元,基金 7日年化收益率为1.905%。本基金收益分配将按日结转份额。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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