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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6: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目标。

  6、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和北京开设两个直销点对单笔认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A、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

  电话:0755?830268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辛芳莉

  B、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12A04室

  电话:010?66419318

  传真:010?66419316

  联系人: 吴娜娜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

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2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1个省、市、自治区的44个主要城市的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7个主要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合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2个主要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长沙、杭州、萧山、义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830256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50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9个主要城市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哈尔滨、天津、上海、深圳、佛山、福州、武汉、荆门、荆州、黄石、宜昌、十堰、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7?6579988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其他代销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年11月3日至2005年12月6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其中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发售。募集期满,若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成立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达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成立。如果基金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达到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则本基金不成立。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份额将依据投资者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及其认购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除以基金份额面值确定,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确认的金额为准。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的最高认购费率为1.0%,实际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资金在基金成立前产生利息50元,对应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 = 100,000×1.0% = 1,000元

  净认购金额 = 100,000+50-1,000 =99,050元

  认购份额 = 99,050/1.00 = 99,050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资金在基金成立前产生利息6,000元,收取固定的认购费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 =1,000 元

  净认购金额 = 10,000,000+6,000-1,000 = 10,005,000元

  认购份额 = 10,005,000/1.00 =10,005,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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