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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7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7:58 证券时报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盈利增长稳定的红利股,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三)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市场周期分析;

  (3)上市公司财务品质和管理能力、分红历史、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以及对公司盈利增长能力的预测。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和投资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公司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产品说明和研究结果确定战略配置。如遇重大事项,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研究部与投资部基于研究和市场分析提出战术调整建议,由投资管理委员会确定是否进行。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包括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

股票/债券选择,以及买卖时机。

  (5)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小组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也包括执行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调整。

  (6)根据研究确定备选库、禁止库和限制库,并根据研究确定行业资产配置优化标准。

  (7)研究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监控,并提出调整建议,报监察部、投资部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基金经理小组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由研究部定期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总结经验,以利改进。

  (9)投资管理委员会综合考虑研究、市场、产品、投资、风控决定战略、战术和风险调整。

  (10)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3、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红利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获得股息收入和资本的长期增值。以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作为降低组合风险的策略性投资工具,通过适当的资产配置来降低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的波动范围限制为股票60%~95%、债券0%~35%和短期金融工具5%~40%。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三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本基金不作主动的行业资产配置,为控制个别行业投资过于集中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比较基准作相应的行业调整。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品质检验、红利股筛选和盈利增长预测三个立体选股流程,精选出兼具良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品质检验

  通过中信股票筛选系统剔除风险股、庄股和流动性差的股票,利用中信财务指标评级体系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量化筛选,通过体系内表征企业盈利能力、财务健康状况、资产管理运作效率和企业成长性四类13个量化指标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初选股票库。

  2)红利股筛选

  在初选股票库基础上,我们综合考察上市公司历史分红政策,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等特征来确定本基金备选股票库。具体选股标准包括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股票:

  ● 具有稳定的分红历史:过去两年内连续分红, 其中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 具有较好的分红价值:最近一年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最近1年内经复权调整的股价)市场排名进入前30%;

  ● 具有较强的分红意愿:最近一年度股利分配率(分红除以前一年度税后净利润)市场排名进入前30%;

  ● 具有很好的分红预期:将会推出较优厚分红方案。

  本备选股票库中也会纳入预期对流通股东有优厚补偿方案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同时对具有投资价值的新股进行申购。

  3)盈利增长预测

  在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考察上市公司,精选盈利增长稳定的个股。重点考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精英管理团队、出众的竞争优势、较好的盈利增长前景等特征条件,综合研究团队对这些企业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的研究判断,建立本基金的核心股票池。

  (3)债券组合的构建

  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在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全面的宏观、市场和品种的研究分析,在各种定量辅助手段的支持下综合运用利率预测、价值评估、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等投资策略,积极主动地预期市场变化,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

  (4)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政策调控和资金面的精确把握,结合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动态配置,并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获得短期金融工具的稳定收益同时,为基金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的缓冲。结合货币市场利率的预测与现金需求安排,采取现金流管理策略进行短期货币工具投资,以便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4、风险管理和止损止利机制

  风险管理贯穿于组合构建、投资监控与绩效评估三个环节。通过对组合风险控制、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等多项流程,保证组合风险分散、基金产品低风险运行。

  (1)组合构建风险调整:

  通过风险个股剔除和二级资产优化对组合进行风险调整。

  (2)投资风险监控:

  通过量化VaR等风险指标监控基金组合的总体、个体、边际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以保证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及时修正。同时建立了个股止损止利机制,有效管理股市波动的价格风险。因投资市场的变化,本基金可能修改止损止利机制,以适应最新的投资市场。

  (3)绩效评估:

  通过业绩评价和绩效分解对组合投资过程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投资经验并及时调整策略。

  (四)投资管理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队伍强调结构化和专业化,实行投资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基金经理小组负责制。

  1)投资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各基金季度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审定各基金季度投资绩效报告;决定各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2)基金经理小组

  由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组成。负责在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工作。

  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提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并形成报告提交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相关报告进行行业配置、股票/债券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交易执行小组

  负责依据基金经理小组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也包括执行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调整。

  (五)业绩比较基准

  80%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 + 20%新华富时国债指数

  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盈利增长稳定的高股息和连续分红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工具,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为0-35%,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为5%-4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4)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八)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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