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11: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二、本基金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基金首次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首
3、直销网点受理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 4、代销机构受理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如有不同,以当地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护照等,下同)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柜台领取或从本公司网站下载); (3)如果投资人选择开通远程委托交易(电话、网上委托),可以在柜台或者本公司网站上签署相关协议书。网上签署时须通过交易密码验证客户身份。 注: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 完成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普通交易业务申请表(开户的同时可以认购,申请表可在柜台领取或从本公司网站下载)。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02011229300087760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直销中心在认购申请生效日将认购申请提交注册登记机构。认购申请生效日相关规定如下: (1)投资人在某工作日17:00之前提交认购申请,则认购申请受理日为当日;在工作日17:00后提交认购申请,则认购申请受理日为下一个工作日;在非工作日提交申请的,认购申请受理日为下一个工作日。 (2)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某工作日16:00前全额到帐,则资金到账日为当日;否则,资金到账日为下一个工作日。 (3)认购申请生效日取认购申请受理日和资金到账日中较晚的一日。 5、注意事项 (1)基金首次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在首次募集期截止日16:00之前资金未全部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D.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到账资金金额和申请金额不匹配的,按照基金管理人规定处理。 (3)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并索取账户开户确认单,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4)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T日是指认购申请生效日)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在办理将资金汇入直销专户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投资人交易帐号(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因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人承担。 (6)本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最终以本公司当时通知为准。 (二)中国工商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投资人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等); B.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C.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代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投资人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等); B.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C. 填妥的《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书》”。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持有天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商银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如“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基金”、“融通通利系列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基金”和“广发聚富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等)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募集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募集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