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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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9: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
(二)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9.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前,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10.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因基金规模变动,市场剧烈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使投资组合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进行估值: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短期债券采用折溢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2)基金持有的贴现债券采用购入成本和内含利息列示,按购入移动成本和到期兑付之间的收益,在剩余期限内每日计提应收利息; (3)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同期挂牌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应采用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如“影子定价”,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3.如发生债券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债券流动性严重不足或债券发行主体资信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经批准根据实际情况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估值。 (二)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1.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2.本基金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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