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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2月27日基金动态及点评(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4:24 新浪财经

  鹏华增加国都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2号文批准获得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协议编号:鹏代券字2006年第002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鹏华旗下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6)、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160605)及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普天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2;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四只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同时开通上述四只基金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最新公告的招募说明书、业务公告等文件。

  从2006年2月27日起,投资者可在下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四只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网址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755-82353668

  公司网址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及办理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刘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基金字【2006】27号)。

  附:刘辉先生简历

  刘辉先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秘书;云南烟草国贸酒店副总经理;云南省烟草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

  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也作了相应修改。

  最后是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基金鹏华普天系列基金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文件要点:

  1.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24号文批准。

  2.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06年3月2日起到2006年3月31日,场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场外(柜台)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农业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不设置目标募集规模。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指数投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长期投资,力求获得该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沪深300指数的有效投资工具,以使投资者可以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财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财产净值的90%。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财产净值的100%。

  (四)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沪深300指数。

  如果沪深3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在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应于正式实施变更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策略。原则上,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金融工程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研究报告,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指数化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依此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部等部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原则上依据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金融工程部等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绩效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对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的绩效评估报告和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4、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

  本基金若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则其目的主要包括:对冲某些成分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及适当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组合的持有收益覆盖一定的基金固定费用,最终使得基金收益率尽可能地贴近所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的趋势投资;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基金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

  (六)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财产净值的90%。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财产净值的100%。

  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股票停牌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基金申购或赎回等各种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投资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

  本基金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对指数的拟合与复制,在投资股票数量上可能与指数成份股数量有较小偏离,但应保证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指数高度相关,并寻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的最小化。

  2、投资组合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通过定期分析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标的指数变化、申购赎回情况等因素,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制定并将投资组合调整到目标组合的最优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跟踪误差,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投资组合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原则上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 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② 限制性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标的指数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③ 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④ 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将在其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对个别成份股,若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较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它股票来代替,即采用“用其他股票或金融衍生产品等来进行暂时替代”的方法加以应对,并按照如下程序构造替代组合:

  A、选择跟踪标的指数中与被替代股票处于同一细分行业内的股票作为备选库;

  B、根据被替代股票需要的替代时间长度来确定备选库中股票交易数据考察区间的长度;

  C、利用选定考察区间的备选股票的交易数据,采用一定的“冲击成本模型”计算每个备选股票的冲击成本参数;

  D、用考查期内备选股票为基础组合,以组合在考察期内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同时考虑到组合交易过程的交易成本、冲击成本的影响,利用Matlab的优化函数进行优化,优化结果为组合中各股票的权重。这样得出的优化组合能较好的代表被替代股票的收益率波动情况的组合。

  4、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如果沪深3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应于正式实施变更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是风险中等、获得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的产品。

  (九)投资限制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前述1至8项规定被修改或取消,则本基金可相应地对该项规定进行修改或取消,该项规定之修改或取消,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证券监管机关批准或备案。

  对于因上述5-6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将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替代。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或发债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施永辉先生,理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中科院资源环境信息中心担任助理研究员,甘肃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分析师、总经理助理,2003年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副总监,现任投资部副总监。

  基金经理助理:杨丹先生,理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北京金洪恩电脑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基金经理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担任金融工程师,长期从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并一直协助基金景福(增强指数型基金)的指数化投资。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和执行主任各一名,委员四名。名单如下:

  于华,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周一烽,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主任;霍军,首席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明,投资部副总监兼股票投资主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卢纪平,交易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杨晓东,首席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媒体信息:

  长城消费增值基金获准发行

  长城基金管理公司第六只基金产品——长城消费增值基金日前获准发行,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该基金是国内首只消费主题基金,以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长城基金认为,无论是从经济结构的自然转型还是政府有意识引导的角度来分析,在未来我国经济结构中,消费都将表现出较高的增速、较大的发展空间。基金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精选目前的“小巨人”、未来的超级公司,分享这些企业成长的成果。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开业

  由汇丰投资管理和山西信托在内地合资成立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日前正式开业。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约为2470万美元),其中汇丰投资管理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其余51%股权由山西信托持有。杨小勇任董事长。

  汇丰投资管理全球行政总裁杜铭贤表示:“汇丰晋信的成立是汇丰投资管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公司希望成为迅速发展的中国基金业的重要参与者。”

  独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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