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5月7日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一年。业内人士解读称,扬州拿出不到一个亿救市,带来的税收是20个亿。去年下半年以来已有30城市楼市调控政策进行了微调。
扬州房管局阐释推进成品住房建设的意义:成品住房,是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俗称“精装修房”。推广成品住房是避免二次装修资源浪费、提升住宅综合品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扬州房管局:楼市奖励新政不会被叫停]
5月7日,江苏扬州出台新政,对购买“成品房”进行奖励,引发“救市”猜测和质疑。在高层强调调控效果还需巩固的关键时刻,扬州新政因对90平方米以上住房进行补贴,且未区分首套、二套、多套房,被认为突破了调控“限购”投资投机需求的底线。
建筑面积 | 奖励标准 |
90平方米及以下 | 合同价款的千分之六 |
90~ 120平方米以下 | 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 |
120~144平方米以下 | 合同价款的千分之四 |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每卖出一套房子,地税部门会获得各项税收约为房价的10%左右。从这个角度讲,地方政府的奖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退税,是拿少量财政支出撬动大量财政收入的做法。
“如果是为了鼓励住宅精装修,政府完全可以补贴给开发商,而不是对个人买房进行鼓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分析认为,扬州出台该政策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打着鼓励住宅精装修的旗号试探中央态度。虽然扬州救市政策的奖励额度不大,但涉及面广泛,鼓励对象不仅限于首套房,已超越“自住需求”这个政策微调允许的范围。
在房价持续上涨时期,地方政府获得了巨额的土地出让收益,有的地方土地财政收入占其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80%以上,许多地方的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的一半以上。如今房地产调控进入深化期,土地出让价格和出让量都在下降,而房价的下降,让许多背负巨额债务的地方政府有陷入“破产”的可能。如何摆脱财政困境,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之一。这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不断动歪脑筋、试探中央反应的主要动机。
政府是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者,主要职能是充当“裁判员”,维护市场公平有序。老百姓买房,是选择毛坯房还是选择“精装修”房,都是个人意愿,充其量是购销双方事,属于市场调节的行为。撇开其对于拉动当地商品房销售是否有效不论,就政府直接补贴房产消费而言,实在有职能错位之嫌。
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直接干预市场,依据何在?政府是公共财政的掌握者,拿所有纳税人的钱去补贴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这对没有购房意愿的大众来说不公平,会加剧社会性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问题是既然能买得起“精装修的成品房”,还用得着政府补贴吗?这本身就是浪费。
财政补贴属转移支付,对于个人一般用在社会保障、救危扶贫方面,需要严格界定对象。如果一个家庭已有5套房子,出于投资目的新购普通住房,能算作合理的自住需求吗?凭什么要给这样的投资者以财政补贴?况且,“通知”中规定144平方米以下户型皆可享受补贴。
当前正值房地产调控关键时期,市场各方对相关动向都十分敏感。尽管扬州市有关部门解释,此举并非为了“救市”,而是落实既有政策,但其鼓励购房的意图与做法,无疑将产生“传导”作用。如果各地都照葫芦画瓢,中央关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必然被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