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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个人购房奖励政策 政府出手加速楼市去库存

  ⊙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在巨大的楼市库存压力下,江苏扬州开始出手救楼市。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4‰-6‰不等的奖励,执行期暂定一年。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扬州政府针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的奖励,表面上是鼓励住宅精装修的推广,实际上是为了帮助开发商加速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购买装修房可获4-6‰奖励

  根据《通知》,扬州将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通知》规定,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至于何谓“成品住宅”,根据扬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孙蔚的解释,即指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精装房”。根据扬州市相关部门的解释,扬州市目前成品住房占比明显偏低,为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成品住房的市场消费,这才针对个人购买成品住宅出台鼓励政策。

  昨日记者致电扬州万科城售楼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盘在售房源均为精装修,但目前看来并不能享受奖励政策。“通知要求从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才可申请购房奖励,而目前整个扬州所有在售项目销售许可证上写的都是‘普通住宅’,不符合奖励要求。”销售人员称,在售装修房能否享受奖励尚待具体执行细则。

  楼市滞销去库存压力巨大

  “如果是为了鼓励住宅精装修,政府完全可以补贴给开发商,而不是对个人买房进行鼓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分析认为,扬州出台该政策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打着鼓励住宅精装修的旗号试探中央态度。虽然扬州救市政策的奖励额度不大,但涉及面广泛,鼓励对象不仅限于首套房,已超越“自住需求”这个政策微调允许的范围。

  扬州继芜湖等地后出手救市,主要与当地楼市成交量偏弱,土地市场下滑有关。根据中金公司房地产跟踪数据显示,扬州楼市4月成交快速下滑,成交面积环比下降30%-40%;市区商品房存量逐步走高,截至2012年4月底总量达286.8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量160.05万平方米,按照目前销售速度需24个月才能去化,库存压力较大。与此同时,1-4月土地出让收入只有17.9亿元,同比下降71%,楼面地价同比下降55%,较2011年全年下降31%。

  莫尼塔(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析师施琪认为,扬州出手救市反映出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明显增大,且地产销售放缓已拖累了地方经济增速放缓。近期楼市政策面较为平静,基本面呈现温和复苏趋势,后期上涨的主要支撑动力将来自政策面的进一步微调。从此前芜湖等地政府的尝试结果来看,中央在地方政府政策微调的容忍度仅限于“首套自住需求”。扬州此次能否“过关”,尚待观察。扬州出个人购房奖励政策政府出手加速楼市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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