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是一种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价格敏感信息进行证券买卖活动,从而谋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欺诈行为。
内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为:①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②内幕人员向他人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③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内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这里的内幕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和主管机关和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该上市公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件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明显增多;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人员比以前更为复杂;三是内幕交易的手段更趋隐蔽性和复杂性。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已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内部交易案调查,涉及全美多个投资顾问、投资银行家、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交易人及分析师。监管机构正在审查是否存在多重内部交易的团伙,它们是否非法获得总计数千亿美元的利润。
11月24日,FBI火速逮捕了一名商业情报商雇员,其整个过程仿佛电影《无间道》翻版。本月22日,多名美联邦调查局(FBI)特工相继突袭了两家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对冲基金办公室,以及一家位于波士顿的对冲基金。一时间,整个华尔街愕然
一场全美范围内的大规模内幕交易调查昨日再度升级。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纽约州联邦检察官普利特-巴拉拉和美国联邦调查局联合对外表示,目前已抓获首名内幕交易嫌犯,该嫌犯被控在一家“专家人脉”公司中工作时曾从事于与内部交易有关的密谋活动。
继美国对冲基金巨擘帆船集团创办人等6人被捕后,前日美国华尔街再有14人因疑涉内幕交易而遭起诉,当中有律师、企业高管和金融从业人员。案情还揭发一个有着 “007”电影元素的阴谋网络,包括大包现钞、一次性手机、绰号“八爪女”的头目及诸多暗语。
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Galleon Group)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Raj Rajaratnam)16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牵出华尔街最大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但内幕交易在华尔街屡见不鲜,以下为华尔街几大著名内幕交易案。
2002年,她因涉嫌对生物技术制药商ImClone股票进行内幕交易被起诉。
库班因获悉Mamma.com首席执行官提供的内幕信息抛售Mamma.com股票,避免了75万美元损失。
2006年,斯基林因犯欺诈、内幕交易、制造假账等19项罪行而被判处24年零4个月监禁。
2002年,索罗斯因1988年对法国兴业银行股票进行内幕交易被巴黎一法院处以200多万美元罚款。
1987年,他因提前获悉并购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判3年半监禁,以及1亿美元罚款。
垃圾债券之王。1989年3月,他被控欺诈、逃税等98项罪名。
美国电信运营商Qwest公司前CEO,2007年因抛售Qwest股票涉嫌内幕交易罪名成立,被判处6年监禁。
2009年,SEC指控莫兹罗根据内幕信息抛售该公司股票获利近1.4亿美元,他还被控欺诈和误导投资者。
当时法官对他的罪名投票结果是4对4,不过法官以8对0票投票决定他的罪名为欺诈。